最近,有关医保主动毁约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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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也对此发表了相关报道。十分感谢人民日报,能面对这个敏感的问题,为老百姓发声。
根据报道,医保主动毁约是指医保机构在未经参保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修改或撤销医保待遇,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医保待遇,由此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质疑。
这种行为是违反医保制度的规定的。
参保人缴纳医保费用后,其账户里的钱是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的,如果医保机构主动毁约,就相当于侵占了参保人的钱财。
人民日报指出,医保机构是公共服务机构,在服务中应该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而不是以挑选患者、限制报销、降低报销标准等方式为出发点。
医保机构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其合法利益。
此外,文章还强调,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者,不能将医保基金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必须按照规定合理使用、精打细算,确保参保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对于参保人而言,如果发现医保机构存在主动毁约的情况,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参保人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积极参与医保管理,共同维护医保制度的健康发展。
因此,人民日报呼吁各地医保基金管理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医保基金的使用,确保参保人的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也呼吁广大参保人要关注自己的医保账户资金流向,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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