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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年底前拟推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4月6日,安徽省司法厅网站发布关于征询公众对《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提出,2023年底前,全省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工作。征求意见稿确定不予处罚清单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关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重点对执法活动中高频发生的和行政相对人在过罚相当方面反映较大的处罚事项等违法行为,结合已经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监管现状和执法实际,确定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事项,明确“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初次违法”“及时改正”等具体标准,依法制定不予处罚清单。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情形,行政执法部门也可以细化明确“足以证明”的具体标准,并制定相应的不予处罚清单。违法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安全,危害市场经济或社会运行基本秩序的,不纳入不予处罚清单。
2、江苏已有三家国际商事法庭
4月6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南京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成立,专门审理南京地区的涉外民商事案件。这是继苏州国际商事法庭、无锡国际商事法庭之后江苏的第三家国际商事法庭,也是全国第十一家挂牌成立的国际商事法庭。而放眼全国,江苏成为拥有最多国际商事法庭的省份。挂牌成立当天,南京中院与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分会、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等三家单位签署多元解纷机制的合作协议,并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五所高校协作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打造能够适应新时代涉外商事审判工作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
3、合肥市全力支持清华合肥院建设发展
4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第三届管理委员会会议在合肥召开。合肥市市长罗云峰表示,合肥市与清华大学签约共建已近10年,清华合肥院在共建层级、科研水平、产业能级、人才队伍上实现了全面提升,成为新时代校地合作的标杆和典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校地合作,以更大力度推进科技创新,瞄准国家需求,组织实施城市安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升产业自主可控能力。以更大力度推进应用示范,全面实施城市生命线三期工程,推进城市安全云、消防安全云“两朵云”建设,用好城市生命线产业集团重要平台,加快城市生命线全国推广。以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引进培养,依托清华大学优质资源,探索人才引进交流机制,推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以更大力度发挥管委会协调作用,研究完善管委会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实现学校学科建设和地方产业发展高质量良性互动。合肥市将全力支持清华合肥院的建设发展,强化资金、人才、政策保障,携手打造国际领先的公共安全科技创新基地。
栏目主编:孔令君
文字编辑:孔令君
本文作者: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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